一、什么是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等的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区别?
医疗垃圾是指接触过病人血液、肉体等,而由医院等医疗机构生产出的污染性垃圾。比如用过的棉球、沙布、胶布、废水、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四、医疗废物为什么要集中处置?
医疗垃圾又称医疗废物,是指接触了病人血液,肉体等由医院生产出的污染性垃圾,如使用过的棉球、纱布、胶布、废水、一次性医疗器具、手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等。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
与生活垃圾不同,医疗垃圾物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及化学药剂,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医疗垃圾任意堆放,极易造成对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对人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危害,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
医疗垃圾是一类特殊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需要加强对医疗垃圾规范化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所以需要将医疗垃圾单独分离出来,集中处理。
五、医疗废物用什么容器盛装?
六、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
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七、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1、当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管理务人员应当使用有效封口方式,使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封口紧实、严密。
2、入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等不得取出。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黄色医疗废物塑料包装。
医疗废物封口标签:医疗废物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八、暂存点要求:有标识、有制度、有记录、有通风设施,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九、转运要求:人员有防护,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转运,有专用转运工具,转运工具要每日冲洗、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不能与生活垃圾混运。
十、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输液袋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